投資人專區-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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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Governance  

董事會

董事會成員

  • 董事長
    鴻旼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謝旼達
    • 台北工專機械設計科
    • 鴻勁精密(股)公司執行長
  • 董事
    鴻濟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 張簡榮力
    • 逢甲大學電子系
    • 鴻勁精密(股)公司總經理
  • 董事
    鴻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翁德奎
    • 中華大學電機系
    • 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處長
    • 鴻勁精密(股)公司資深副總經理
  • 董事
    萊宇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 趙振明
    • 逢甲大學資訊工程系
    • 鴻勁精密(股)公司副總經理
  • 董事
    李友錚
    • 清華大學工業工程博士
    • 長佳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 康健生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董事
    吳梓生
    • 臺灣大學/美國杜克大學法學碩士
    • 臺中律師公會理事長
    • 群展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 獨立董事
    翁輝竹
    • 成功大學機械博士
    • 中原大學機械工程學系特聘教授兼系主任
  • 獨立董事
    蕭耀貴
    • 台灣科技大學高分子工程研究所博士
    •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投資評估審議委員會審議委員
    • 財團法人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總經理
  • 獨立董事
    鄭佳蕙
    • 實踐大學會計系
    • 嘉眾合署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情形

職稱 姓名 性別 員工身分 專業能力
營運判斷 會計及財務分析 經營管理 危機處理 產業知識 國際市場觀 領導決策能力
董事長 鴻旼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謝旼達
法人董事代表人 鴻濟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張簡榮力
法人董事代表人 鴻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翁德奎
法人董事代表人 萊宇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趙振明
董事 李友錚
董事 吳梓生
獨立董事 翁輝竹
獨立董事 蕭耀貴
獨立董事 鄭佳蕙

董事會成員及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

本公司「公司章程」及「董事選任程序」中明定董事名額及任期,由股東會以候選人提名制度進行選任。

本公司就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擬訂適當之董事多元方針,包括但不限於基本條件與價值、專業知識技能兩大面向。

董事會成員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以達到公司治理之目標,目前董事會整體具備之能力為:

1. 營運判斷能力。 2.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3.經營管理能力。 4.危機處理能力。 5.產業知識。 6.國際市場觀。 7.領導能力。 8決策能力。

本公司制訂「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辦法」,建立績效目標以加強董事會運作效率,作為董事成員遴選或提名董事時之參考依據。

本公司每半年進行績效考核,從公司內部培養更多高階管理人才,以作為重要階層之人才資料庫參考。

本公司持續向外部尋求更多專業人才,作為重要管理階層之人才資料庫參考。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溝通情形

本公司稽核主管定期執行稽核工作,並回覆獨立董事提出的問題,做成稽核報告於次月底前交付獨立董事核閱。

本公司稽核主管定期出席審計委員會,向獨立董事進行稽核業務報告。

本公司稽核主管定期與獨立董事召開溝通會議,針對稽核缺失之發現及追蹤、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制度、內部控制自行評估之執行及結果等進行溝通討論。

本公司稽核主管視實際需求,隨時以當面、電話或電子郵件等方式與獨立董事進行聯繫討論,保持順暢的溝通管道。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定期溝通會議之情形:

名稱 溝通重點 建議及結果
審計委員會 稽核溝通會議 113年第1次稽核業務報告 無異議

功能性委員會

薪資報酬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執行與評估公司整體薪酬與福利政策,以及董事及經理人之報酬。

依本公司「薪酬委員會組織規程」規定,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其人數至少為三人,其中過半數成員為獨立董事,並由全體成員推舉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


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

• 本屆委員會任期:民國113年9月26日至116年9月25日

• 民國113年度薪酬委員會開會1次,平均出席率100%,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列)
席次數
委託出席
次數
實際出(列)席
率(%)
召集人 蕭耀貴 1 0 100%
委員 翁輝竹 1 0 100%
委員 鄭佳蕙 1 0 100%

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監督下列事項:

(一) 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二) 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三) 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四) 公司遵循相關法令之規則

(五) 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第一屆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本屆委員會任期:民國113年9月26日至116年9月25日

民國113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1次,平均出席率100%,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列)
席次數
委託出席
次數
實際出(列)席
率(%)
召集人 鄭佳蕙 1 0 100%
委員 翁輝竹 1 0 100%
委員 蕭耀貴 1 0 100%

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

為提升本公司董事會之運作功能,113年12月2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辦法」,內部董事會績效評估每年執行一次;外部董事會績效評估則至少每三年由外部專業機構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一次。

內部稽核組織運作

組織與職責

組織與職責

  • 內部稽核係直接隸屬於董事會下之獨立專任單位,配置內部稽核主管一名及適當人數之專任內部稽核人員。
  • 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係經審計委員會審查後提董事會決議通過。
  • 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係依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規定辦理,由稽核主管簽報至董事長核定,其考評每半年執行一次。
目的

目的

內部稽核的目的,在於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內部稽核工作

  • 稽核計劃之擬定及執行

    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年度稽核計畫,經董事會通過後執行例行稽核,另視必要性執行專案稽核。

  • 稽核報告

    與受查單位就年度稽核項目查核結果充分溝通,對於檢查所發現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應據實揭露於稽核報告,並由稽核主管列席定期性董事會報告稽核計劃執行情形。

  • 自行評估作業

    督促公司各單位及子公司每年辦理自行評估作業,落實公司自我監督機制,及時因應環境的改變調整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由內部稽核單位覆核自行評估報告,並根據自行評估結果併同稽核發現缺失作為董事會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依據。

資通安全

本公司制定「資訊安全作業管理辦法、資訊安全管理規範、電腦系統緊急復原管理辦法」保護資訊資產之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對員工使用資訊產品之行為與資訊作業程序管理,確保網路資訊系統能安全有效地運作,並保障公司電腦處理資料之機密性與完整性。

我們的資通安全管理涵蓋範疇如下:

風險管理架構

  • 依職務管控人員權限: 依照人員職務之所需,申請系統使用權限,並由單位善盡監督及宣導之責。
  • 資訊儲存裝置之管制:避免人員進行不當之存取,禁止儲存裝置之存取,若有特殊另案申請,需經高階主管審核之。
  • 資安備援及備份作業:購置備援硬體設備與備援軟體系統,系統若有異常,能即時切換備援系統。若硬碟毀損時可立即進行資料保護與回覆動作。
    系統及資料庫定期進行資料備份作業,針對重要資料及檔案必要時亦需進行不定期遠端備份,定期檢查備份,定期模擬災難復原演練計畫。
  • 定期採購與更新防毒軟體:避免外部惡意駭客攻擊等,定期更新防毒軟體與病毒碼資訊,強化資訊防護措施。
    設製網路設置防火牆以進行內、外部網路安全之管控。
  • 實體及環境安全管理:存放資安硬體設備之機房及實體環境,由資訊部實施必要之保護措施,如:必要上鎖、門禁管控、不斷電系統配置、定期維護環境電器安全、溫溼度及空調定期監測,定期檢查各機房點檢等。
  • 人員教育訓練及定期宣導:定期或不定期對人員舉辦資通安全教育訓練,並加強日常之宣導,以強化全體員工對資通安全保護之措施及意識。
  • 人員管控及稽查:員工有共同維護資訊安全之責,保全資料文件之義務,故人員如有危害資訊安全之可能,該單位人員皆有責即時通報資訊部並採取相應之措施。

資通安全執行成效

至今公司沒有發生重大資安事件,亦沒有任何違反資通安全而產生投訴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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